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護照&簽證
.馬上向就近的國外警察機關報案,取得遺失證明,並請於尋獲時通知。
.聯絡就近的台灣駐外使館處申請臨時入境證明函(備好護照影本、遺失證明、機票、2吋照片
2張、手續費) 。
.2~3天後至台灣駐外使館領取臨時入境證明函,回國後向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申請補發。
.申請護照補發通常要1~2週的工作天, 若需緊急回國者,可申請「臨時入境證明函」約2~3天
,但僅限直接返國,不能再入境其他國家喔!
旅行支票
.馬上向就近的國外警察機關報案,取得遺失證明,並請於尋獲時通知。
.「辦理掛失」:打電話到旅行支票發行公司問求償方式,需提供支票號碼、面額等資料。
.「求償」:持護照、購買支票收據副本、旅行支票號碼等到旅行支票發行公司或代理處辦理
,若當地有設服務處即可於當地取得補發,若無法於當地取得,則回國後憑購買
收據及掛失憑證,向原購買處申請理賠補發。
信用卡
.馬上向就近的國外警察機關報案,取得遺失證明,並請於尋獲時通知。
.「辦理掛失」:打電話回台灣向發卡銀行掛失止付,不急用時則回國再申請補發;急用時,
請發卡銀行補發(需告知郵寄地址)。約一星期可收到發卡銀行寄的信用卡,
因每家銀行作業程序不一故發卡時間有可能會更久。
.由於申請補發信用卡的手續時間較長,對短天數的旅行者而言,還是先辦掛失,回國再辦
補發新卡。
.Visa卡遺失時怎麼辦?Visa全球緊急服務中心提供24小時全年無休協助。
.Master卡遺失時怎麼辦?Master全球服務中心還提供您華語服務喔!
機票
.「有機票影本」:備好機票影本及補發手續費,向該航空公司當地辦事處辦理掛失及補發,
即可開立免費替代的新機票,所以影本備好還是比較省麻煩。
.「沒有機票影本」:向航空公司另外購買全額機票,向其聲明是因為遺失則航空公司會於
機票上註明遺失機票字樣,再向該航空公司填寫遺失掛失申請單,
回國後三個月若遺失機票未被盜用,可申請退費(需扣除手續費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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