護照&簽證
 .馬上向就近的國外警察機關報案,取得遺失證明,並請於尋獲時通知。
 .聯絡就近的台灣駐外使館處申請臨時入境證明函(備好護照影本、遺失證明、機票、2吋照片
   2張、手續費) 。
 .2~3天後至台灣駐外使館領取臨時入境證明函,回國後向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申請補發。
 .申請護照補發通常要1~2週的工作天, 若需緊急回國者,可申請「臨時入境證明函」約2~3天
  ,但僅限直接返國,不能再入境其他國家喔!
 旅行支票
 .馬上向就近的國外警察機關報案,取得遺失證明,並請於尋獲時通知。
 .「辦理掛失」:打電話到旅行支票發行公司問求償方式,需提供支票號碼、面額等資料。
 .「求償」:持護照、購買支票收據副本、旅行支票號碼等到旅行支票發行公司或代理處辦理
       ,若當地有設服務處即可於當地取得補發,若無法於當地取得,則回國後憑購買
       收據及掛失憑證,向原購買處申請理賠補發。
 信用卡
 .馬上向就近的國外警察機關報案,取得遺失證明,並請於尋獲時通知。
 .「辦理掛失」:打電話回台灣向發卡銀行掛失止付,不急用時則回國再申請補發;急用時,
         請發卡銀行補發(需告知郵寄地址)。約一星期可收到發卡銀行寄的信用卡,
         因每家銀行作業程序不一故發卡時間有可能會更久。
 .由於申請補發信用卡的手續時間較長,對短天數的旅行者而言,還是先辦掛失,回國再辦
   補發新卡。
 .Visa卡遺失時怎麼辦?Visa全球緊急服務中心提供24小時全年無休協助。
 .Master卡遺失時怎麼辦?Master全球服務中心還提供您華語服務喔!
 機票
 .「有機票影本」:備好機票影本及補發手續費,向該航空公司當地辦事處辦理掛失及補發,
           即可開立免費替代的新機票,所以影本備好還是比較省麻煩。
 .「沒有機票影本」:向航空公司另外購買全額機票,向其聲明是因為遺失則航空公司會於
           機票上註明遺失機票字樣,再向該航空公司填寫遺失掛失申請單,
           回國後三個月若遺失機票未被盜用,可申請退費(需扣除手續費)